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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碎碎唸】歹丸法律還停留在史前時代(誇飾)
今天有一則新聞是說樓上鄰居製造噪音,樓下告樓上判陪13萬。新聞台
就說「在歐洲跟日本,規定樓板噪音不得超過50分貝,台灣則沒有」。
仔細想一想,好像很多先進國家有的法律我們都沒有,譬如反托拉斯法(
反壟斷)。然後我們的主管機關(像是道德重建委員會NCC跟衛生署跟勞委會
)也只會跟你說「這不是我們的管轄範圍喔」、「你跟電視台投訴比較快喔」
,或是等到在第四台拚命打廣告(減肥、健康等宣稱療效的產品)的人已經賺
走上億元落跑(跑的慢或是太貪心才有可能被抓)後才「驚覺」或是有動作。
明明只要打開電視就可以看到的廣告(看到的頻率還不低)也可以這麼後知後
覺。
所以在歹丸生活就只能自求多福、祈禱自己不要碰到惡鄰居、不要碰到壞
人、不要剛好要買的民生必需品被壟斷(譬如紙類)、不要碰到跟你說風涼話
的官員,因為官員坐領高薪卻幫不上忙,還會說一些冷嘲熱諷的風涼話。(聽
起來乾脆不要住在台灣算了= =)(差點忘了一點,就算有法律也白搭,因
為執行法律的主管機關都不會徹底執行,除了一個「效率極高」的機關-國稅
局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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