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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轉貼][新聞][趕羚羊]誰還她公道? 5歲遭殘忍性侵 18歲往生像小學生

  X你媽的!你們這些法官、不簽死刑執行書的法務部部長全部都是共犯
下地獄啦!(沒證據?什麼叫沒證據?你們連纏訟十年以上、三審定讞要執行
死刑的人都不簽死刑執行書,不要跟我講沒證據這種屁話!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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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始新聞網址

誰還她公道? 5歲遭殘忍性侵 18歲往生像小學生

更新日期:2009/11/21 17:49 社會中心/綜合報導

  台中市13年前發生女童遭竹竿刺穿下體的性侵害案件,案發到現在因為缺乏證據,官司遲遲無法定讞,台中高分院20日更七審,判決被告無罪,但被害人已經在今年3月往生,年僅18歲,身高只有130公分,苦等13年還是等不到司法給她公道

  遭遇不幸的林姓女童,曾經戴著兔寶寶的面具,公開慶祝劫後餘生,但一開口就讓人心疼,「我喜歡和小朋友玩,我不喜歡男生。」由於她身體虛弱,13年來進出醫 院像走廚房般頻繁,沒等到司法給她公道,已經在今年3月過世,被告謝振茂昨日更七審判決無罪,被害人母親難過的說,「有罪無罪對我們來說已經不重要了,也 沒有意義了,孩子也不在了,再說也沒意義,不是嗎?」

  媽媽難過哽咽,心中的痛楚永遠無法抹滅。13年前,女童在台中旱溪偏僻的小巷子遭到性 侵害,被銳利的竹竿猛戳下體再拉出,造成肚破腸流、子宮脫落,經手術救回一命,卻只剩下8公分小腸,消化吸收困難,只能吃太空食物案發時她只有5歲、身 高110公分,18歲往生時也只有130公分,瘦小像個小學生,誰看了都不忍。

  里長郭松益表示,「成長很慢,雖然18歲才只有130公分而已,今年3月敗血症在醫院過世。」案件歷經13年訴訟,女童沒有歡樂童,人世走一遭短短18年,誰還她公道?(新聞來源:東森新聞記者吳淑萍、謝宗樺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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