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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轉貼][新聞]姊弟戀兇嫌 萬元甫交保48小時殺人

  這社會真的病的不輕…你不殺伯仁,一群又一群的伯仁因你而死。(對法
官講也對政客們講)

  其實那位兇手也不用害怕,就算判死刑,我們「偉大」的(反諷)法務部
長王清峰不簽死刑執行書,還可以賴活好一陣子。
(x的!多少該槍斃、窮凶惡極的死刑犯,都因為這個部長而多活好久!有興
趣的人可以去看看>>文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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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始新聞網址

姊弟戀兇嫌 萬元甫交保48小時殺人

更新日期:2009/07/24 12:03 黃子瑀 劉欣逵

  22日在台北縣金山發生的姐弟戀兇殺案!51歲的陳姓兇嫌持刀殺害大他14歲的邱姓婦人後,已經遭警方逮捕,事實上嫌犯失業多年,吃住全靠婦人養他,但他食髓知味,要不到錢就毆打婦人,讓婦人受不了報警並聲請家暴保護令;兇嫌因此沒錢沒地方住心生怨恨,行兇前2天就曾持刀砍傷婦人,被警方逮捕,但最後法院裁定交保,讓他在交保後48時內找到婦人,再度行兇報復,將交往多年的婦人砍死。

  交往多年的姐弟戀情,最後卻是悲劇收場!65歲的邱姓婦人就慘死在同居人手中,兇殘的嫌犯就是51歲的陳釧良,持刀殺害婦人後逃逸,還是被警方逮捕。

  他供稱是太愛婦人不想分手,才失手殺了她,但鄰居都知道,嫌犯是個吃軟飯的壞男友。鄰居:「沒錢就跟邱小姐拿嘛,這樣一直拿,邱小姐哪受得了,而且喝完酒又常常打她,3月28日(死者)就把他趕出去。」

  婦人不堪被毆打討錢,和同居人分手,沒想到隔幾天他竟打破玻璃侵入住處,想賴著不走。6月也因為再被毆打,聲請家暴保護令獲准;但7月19日,嫌犯不顧家暴令再度硬闖婦人住處,還持刀砍傷她,被警方依現行犯逮捕移送。

  檢察官認為嫌犯已經多次傷害被害人,有再犯之虞聲請羈押,但最後法官裁定以1萬元交保。不滿同居人多次報警害他被抓,嫌犯因此在交保後48小時內找到婦人,致她於死。

  這一次檢警及家暴令都挽回不了婦人性命,失業的嫌犯不甘心同居人不再供他吃住,還聲請家暴令,就奪她性命,這一次別想再交保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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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始新聞網址

違反保護令1萬交保! 男回頭殺情人

更新日期:2009/07/24 12:03 劉欣逵

  前天,發生在台北縣金山鄉的姐弟戀命案,51歲的陳姓兇嫌,殺了64歲的老情人後,畏罪逃逸,昨天在台北市落網;兇嫌供稱,他是因為不想分手,才會跟死者糾 纏,最後卻失手殺人;事實上,兇嫌殺人前2天,才因為違反保護令,傷害死者被移送法辦,但家屬痛罵法官,讓兇嫌以1萬元交保,才因此種下殺機。

  他就是陳釧良,狠心殺死老情人後被逮,始終低著頭,神情後悔;今年51歲的陳釧良,當過大貨車司機,目前失業,他跟64歲的邱玉妹,姐弟戀10多年,兩人還同居在邱玉妹的房子裡。

  今年3月,兇嫌對邱玉妹家暴,2人感情生變,6月份邱玉妹聲請保護令獲准,兇嫌更被趕出家門。

  22日下午,死者邱玉妹在友人陪同下,從台北縣三芝到金山一間通訊行,要改電話號碼,斬斷情絲,想不到,兇嫌卻一路尾隨,邱玉妹才下車,兇嫌就拿出刀子,猛刺3刀。

  邱玉妹送醫後不治,兇嫌則是畏罪逃逸,隔天晚間在台北市內湖區落網;兇嫌接受偵訊時說,他不想結束感情,才會跟邱玉妹糾纏,卻一時失手,反而把愛人殺了。

  死者的家屬則痛批,兇嫌無視保護令存在,殺人前2天,就因為酒後打傷邱玉妹,移送法辦,檢察官要求收押,法官卻裁定1萬元交保,卻間接造成悲劇發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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