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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按陰陽】混帳王八蛋的勞工部門

  前一陣子壹傳媒轉手,陸續大量資遣員工。結果被勞工局以「大量解雇前
60天以前未通報」開罰。這大概是極度罕見的案例。

  我們來看一下壹傳媒資遣員工的作法:

  比法定的權益還要好,但是卻被罰了。與此同時,股價近日連續探底的紅
茶店也是大量「解雇」(不需要付資遣費)「派遣員工」,「一切合法,謝謝
指教。」這就好像昭告天下說,誰叫你他媽的壹傳媒就是笨,找一堆正職員工
,不會學學紅茶店,找一堆派遣免洗工就「完全合法」了

  更靠盃的是,比壹傳媒更惡劣的作法,不是「一切合法」(法律都專門為
資方解釋的),就是「完全沒辦法」,前者像是放無薪假,後者則有華隆等。
無薪假就是一個資方不願意付資遣費的例子。何以見得?就有一些慣老闆,放
無薪假已經佔盡便宜,還逼員工簽自願離職單,這還不是為了規避資遣費?結
果政府除了講「無薪假應該得諾貝爾獎」的鬼話外,還有臉公布無薪假通報人
數,擺明了告訴你「有多少人被資方規避資遣費而『資』委會應該罰卻不罰」


  再來看一下這個案例。一家公司規避員工的勞退金加資遣費一共五十五萬
腦殘勞工局「重罰五千塊!這就好像在教大家學路邊攤,繳罰單當
作租金或是規費一樣,而且「極度划算」!(一共省下545K,約99%)

  ㄍㄋㄋ的勞工局,ㄘㄋㄇ的資委會,全都是飯桶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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