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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心得】結婚、生小孩、養寵物
看起來沒什麼太大關係的三件事,核心卻很相似,那就是「責任」,是真
的完全的負責,而不是自以為的。
舉個最近看到的例子。情況一:有人喜歡餵食流浪動物卻不養,更不把流
浪動物抓去結紮。情況二:把流浪動物聚集起來開了狗場,卻不顧動物的衛生
條件,也沒有做結紮,放任牠們在一個滿是屎尿的地方互傳皮膚病、自生自滅。
做出上述兩種情況的人常打著「愛動物」的旗幟死不認錯。事實卻是,這
兩種情況不是帶給他人困擾(例如情況一),就是用比安樂死還殘忍的方式讓
牠們苟延殘喘(例如情況二)(簡單說就是活受罪並沒有比死來的好)。
情況一的問題矛盾的地方在於:既然你這麼喜歡,為什麼不帶回家養?這
些人的心態就是:我只喜歡流浪動物,所以餵養,但是並不想負責。因為單純
餵養根本不用負責「善後」那些吃剩的飼料以及屎尿,所以很輕鬆寫意。問題
是餵養流浪動物的動作會聚集更多的流浪動物,而且這些流浪動物所帶來的噪
音衛生(吃剩的飼料也是會臭的,更不用說屎尿了)問題要由誰來解決?最奸
詐的是,這些餵養流浪動物的人似乎也知道這一點,所以都「不在自己住家附
近餵養」。
進階一點(卻扭曲)的「大愛」則是想把所有的流浪動物都收留起來而開
了狗場,變成情況二。這就是典型「自不量力」型。經典的例子就是「賈鴻秋
」跟「洪秀惠」。有興趣的人可以點進連結看看,就會知道這些狗場的情況有
多麼糟糕。看到這種慘況我真的不覺得這些狗活著有比死掉好。更別說這些人
或者某些動保團體有中飽私囊的嫌疑。
其實解決流浪動物的方法就是把那些愛棄養寵物的人給人道毀滅!XD
這兩種人都是「自以為」愛動物,卻不想負責或者是自不量力。若是套用
到人類社會的婚姻跟小孩的話,就清楚說明了為什麼現代人外遇離婚率跟虐童
、棄嬰案件為什麼這麼多了。「自以為」愛另一半跟「自以為」愛小孩。
(我個人的偏見認為)現代很多人所謂的「愛情」,不過是建立在「性慾
」上的產物,而「婚姻」則建立在「搞出人命(懷孕)」之上;「自以為」很
愛對方,卻沒想到結婚生小孩是一輩子的責任,或者沒體認到自己的責任感根
本沒那麼強,或者自不量力以為自己能夠跟對方走一輩子就結了婚,相愛容易
相處難,負責任更不是一件有趣或是簡單的事(想想每天替貓狗清理大小便)。
奉勸大家別再用「扭曲的愛」愛人跟動物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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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Jul 01 Fri 2011 21:5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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