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
我實在不曉得,對一個可能犯罪的人,是在仁慈什麼?非得要
等到出事了才抓人,有用嗎?
這新聞起初看的時候,我還以為空窗期,結果看到最後,發現
保護令其實已經生效了,根本不是什麼空窗期,也就是說,保護令
根本就是個屁!到頭來還是準備把刀子自衛還比較實在!
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
原始新聞位置
家暴空窗期? 警:可申請緊急保護令
2008/12/20 18:44李若慈
到底家暴令,是不是真的有所謂的空窗期?執行保護的警方表示,按照法規,分為緊急保護令和通常保護令2種,當事人如果覺得生命受到立即的威脅,法院在4小時內,就會核准緊急保護令,如果時間有需要延長,法官在審理後,就會核發通常保護令,期間還是有受到法律的保障。
家暴案件是不是出現所謂的空窗期,內政部長廖了以首當其衝,得面對問題。記者:「12月到1月有空窗期,會不會變成制度殺人?沒辦法保護當事人?」內政部長廖了以:「呃,這個問題我等一下就去研究個案。」
要了解的不只是個案,各縣市都有的家暴防治中心,到底能不能完整發揮作用才是重點,除了家暴防治中心,當然還要有執行公權力的警方。北縣婦幼隊副隊長蔡淑琳:「在對被害人做(禁止)動作,就可以把他當現行犯逮捕,最高3年以下有期徒刑,拘役或科或併科10萬元以下罰金。」
如果,當事人覺得生命有立即性的威脅,要先申請緊急保護令,在4個小時之內就會生效,接著才是一般保護令的法庭審理程序,這次的個案,家屬誤會中間有所謂的空窗期,法律還是有保護當事人,可是警方根本沒有時間救人,無關制度殺人,但制度的確有改進的空間。
舉例來說,只要違反保護令當中列出的限制,太靠近當事人,或是接近當事人的住所,當事人就有權利馬上報案,但是,如果根本沒時間報案?如果當初根本沒想到會發生兇殺案件?意外狀況誰能預料,這個血淋淋的慘案就是教訓。
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
原始新聞位置
家暴公公 殺媳砍妾再尋短
2008/12/20 04:09
〔記者劉曉欣、蔡文正、湯世名/溪湖報導〕彰化縣溪湖鎮驚傳公公殺死媳婦的家庭悲劇!
家暴令送到 引怒火
7旬老翁蔡蚶昨天不滿媳婦楊怡雅聲請家暴,還作勢鎖門欲阻擋其進門,竟持刀朝媳婦連砍5、6刀,媳婦當場死亡,細姨林麗芬也中3刀;蔡翁事後尋短,經送醫急救,與細姨兩人生命跡象穩定。
刀刀要人命 媳婦亡
警方調查,楊女昨天收到家暴令,彰化地院裁定蔡翁限制住居50公尺以外,生效日期為明年一月,楊女可能誤以為是即日起生效,當看到公公於下午5時返家時,隨即上前作勢欲鎖門,蔡翁氣得踹開門,持番刀朝著媳婦砍殺,楊女右臉、左頸、後頸均中刀傷,因血流過多當場死亡。
溪湖警分局指出,老翁蔡蚶(71歲)喜歡賭博,只要缺錢就會向媳婦楊怡雅(26歲)伸手,要不到就動手或持鐵棍毆打,日前楊女在婆婆林麗芬(60歲)陪同下報案,持驗傷單提出傷害告訴,並聲請家暴令。
小老婆制止 也中3刀
警方指出,老翁持刀砍殺媳婦時,細姨林麗芬出面阻止,沒想到也遭殃,左臉、左小腿、左大腿分中1刀,一路往外逃、喊救命,蔡翁還是持刀追趕50公尺,鄰居見狀連忙出面保護林婦,蔡翁才折返住處尋短。
3歲孫目睹 鄰人救走
老翁追砍家人過程中,3歲孫女全程目睹,林麗芬逃出家門時,孫女被鄰居緊急抱走,雖然毫髮無傷,卻驚恐不已。
慘案發生後,蔡翁仍忿忿不平地表示,兒子自從結婚後,全都靠向媳婦那一邊,他責罵媳婦,兒子還護她,媳婦與細姨還曾聯手想趕他出門,令他十分不滿,尤其昨天看到媳婦鎖門的動作,更引發心中怒火。